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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十堰市总工会招聘工会协理员73公告

2018-05-24 17:13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十堰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2018年十堰市总工会招聘工会协理员73公告。更多的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农商行招聘,湖北省公务员招考辅导尽在十堰华图:http://shiyan.huatu.com/十堰华图咨询电话:0719—8121421、8030876;详细考试信息及资料可以加入竹溪县考编交流群:776369002,更多十堰招考信息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huatu_sy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改革部署要求,加强工会工作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会协理员,现予公告。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共计73名(具体见附件:十堰市总工会招聘2018年工会协理员职位表)。

  协理员待遇由招聘单位按照《湖北省工会协理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二)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部署要求,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勇于创新,善于实践,乐于奉献。

  2.具备无纸化办公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能适应加夜班及值班等工作需要。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在所报考职位服务满3年(不含试用期1年)。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6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公园路8号十堰市总工会三楼313(十堰市总工会组织部),联系电话0719-8680630。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十堰市工会工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5)相关证明材料: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主要包含劳动合同、社保缴金记录、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等有效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均截止2018年6月30日)。

  4.资格审查由市总工会招聘工会协理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考选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录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参加考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会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和综合分析、公文写作等能力水平。

  2.笔试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实行闭卷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两证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

  2.面试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如考生临时缺考,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3,但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入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政审考察环节。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计算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

  (四)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1.政审考察。按1:2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分别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和市总工会委托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等额顺延递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总工会考察完毕后,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取的原则,按1:1比例提出体检对象,与政审考察报告一并书面上报市总工会。

  2.体检。体检工作分别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总工会按照“谁聘用、谁组织”的原则实施。体检标准按有关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综合考生总成绩和政审情况确定递补。

  3.确定拟录用对象。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总工会根据政审考察、体检情况,按1:1比例研究确定拟录用对象,书面上报市总工会。

  4.公示。市总工会对拟录用对象,在十堰工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录用的,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总工会提出聘用报告,经研究确定后,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总工会办理聘用,试用期1年。若经考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则视为放弃考选资格,该空缺职位,则综合考生总成绩和政审情况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三、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可向市总工会机关纪委反映,举报电话:0719-8665358。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3.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十堰工会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十堰市工会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2.2018年十堰市总工会招聘工会工作协理员职位表


 

  十堰市总工会

  2018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附件



    (编辑:十堰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