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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竹溪县事业单位考试(2)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的公告

2018-07-17 19:10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十堰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2018年竹溪县事业单位考试(2)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的公告。十堰华图(http://shiyan.huatu.com十堰华图咨询电话:0719—8121421、8030876;详细考试信息及资料可以加入竹溪事业单位考试QQ交流群:756369002,更多十堰招考信息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huatu_sy

  根据《2018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有关要求,现将面试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会议室。

  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分为上午和下午)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2018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中自己的编号写在右上角)。

  2、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3、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小两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

  4、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已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期满),需提供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满服务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6、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7、所需各类证件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8、资格复审完成后现场缴纳面试费50元/人。同时发放面试准考证。

  9、委托他人携带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复审的,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详见附件5)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最终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4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竹溪一中

  面试期间,考生严禁携带除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之外的任何物品进入考点考场。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8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18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资格复审确认表》

  3.《学历、学位证明样式》

  4.《考生诚信承诺书》

  5.《委托书》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7日

    (编辑:十堰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