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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十堰郧阳区教育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17人公告

2020-06-19 17:39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十堰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郧阳区人民政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现将郧阳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2020年郧阳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农村工作,能够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爱学生,有很强的责任心;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工作需要;

  5.具备相应岗位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不能与单位及时解除聘用合同的;

  4.郧阳区在编在岗教师不能报考;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郧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byx.gov.cn)。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8∶30至6月30日17∶00。

  2.资格审查: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交费。

  3.缴费确认:2020年6月28日10∶00至7月2日17∶00。在缴费期间,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采用微信支付或农业银行网上支付(推荐)。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发布。请报名者在报名结束5日后随时留意公告。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7224036。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报名与考试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照片为标准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清晰。

  3.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笔试费50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各类信息,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黑名单。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需打印考生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编辑: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