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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黄冈红安县引进大学生到村任职公告【50人】!

2020-12-14 11:54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十堰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大学生扎根乡村建黄冈”人才引进工作,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农村,经研究决定,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和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引进一批大学生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2020年计划引进50名大学生到村任职。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和湖北籍高校毕业生,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6.身心健康。

  同等条件下,下列对象优先引进:

  1.硕士、博士研究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等班级主要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或团委干部,校级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各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

  3.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担任红安县村(社区)“两委”成员的;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步骤

  1.发布公告。《红安县2020年引进大学生到村任职公告》在红安政府网、红安网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公开报名。本次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12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红安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政府办公楼6702室)。

  参加现场报名的人员请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填报《红安县2020年引进大学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3份(除本人签字处手写外,其余处均应打印)。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3.资格审查及公示。报名截止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在红安政府网、红安网上公示。

  4.面试。本次招聘采取集中面试分组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若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7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的,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成绩计算。考生最后成绩按本人面试成绩加(减)组别平均分与总平均分差异分计算,即:考生最后成绩 = 本人面试成绩 + 所有考生总平均分 - 本组考生平均分。所有考生总平均分=所有考生总成绩得分÷所有考生人数。本组考生平均分=本组考生总成绩÷本组考生人数。

  6.考察、体检、公示。引进大学生到村任职按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考察由相关乡镇党委组织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吃苦精神、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将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红安政府网、红安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7.选岗。体检、考察、公示环节结束后,经确定的拟聘人选,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8.培训与聘用。岗前培训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督促有关单位按程序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员未按县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到岗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活动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考前近14天国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县内连续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出示健康码绿码,经测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参加考试人员不得到中高风险地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选派去向

  到村任职大学生由县委组织部、乡镇(场)党委负责安排到村工作,具体以正式分配为准。

  六、管理工作

  1.到村任职大学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各乡镇(场)负责到村任职大学生的日常考勤和奖惩等管理工作。

  2.到村任职大学生签订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

  3.大学生到村任职期间,上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用。

  六、待遇保障政策

  1.选聘的大学生工作报酬每人每年3万元,按照有关规定为引进的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个人交纳部分从工作报酬中扣除。

  2.到村任职大学生按规定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3.到村任职大学生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七、流动政策

  到村任职大学生被我县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到农村锻炼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并随时注意查看相关公告。

  本公告由红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3-5271910

  附件:红安县2020年引进大学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0日

    (编辑:十堰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