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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

2021-12-06 13:5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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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

  A.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B.都是主犯

  C.都是从犯

  D.都是胁从犯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实行犯又称正犯,是指直接实施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要件行为的人。共同实行犯是二人以上以共同故意实施的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其中,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参与实行、起主要作用的实行犯归属于主犯,将虽参与实行但仅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归属于从犯。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D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八条,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被迫参与犯罪,并不是故意实施犯罪,所以胁从犯不属于实行犯,同时并不是每个犯罪分子都是被胁迫参加。D项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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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t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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